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工信局  日期:2025-05-29 【字号:

  龙工信原料〔2025〕21号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闽工信规〔2024〕10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新材〔2025〕242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项目申报,请你们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填写《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项目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重点新材料产品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重点新材料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复印件、重点新材料产品2024年度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企业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以及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平整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电子版请刻光盘且应与纸质文档完全一致),报送属地工信部门(一式四份)。

  (二)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对照《奖励办法》和《申报通知》,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指导,对企业信用记录状况和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排查,确保申报质量,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及申报材料汇总并行文推荐报送市工信局原材料科。

  二、申报时间

  省工信厅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逾期不再收件,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在6月20日前汇总辖区项目报送市工信局,以便市工信局进行初审上报。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书,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企业新材料产品名称及性能指标应符合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者省工信厅《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5年版)》相关要求。若企业申报的重点新材料产品名称与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检测报告中的名称不一致,需要出具情况说明,否则不予受理。

  (三)企业同一重点新材料产品已获得过本专项奖励的,不予重复支持;若生产不同的新材料产品且在指定目录和重点支持领域范围之列,符合《奖励办法》要求的,可以再次申报。

  (四)《奖励办法》《申报通知》《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2025年版)》可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s://gxt.fujian.gov.cn)查询下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可在工信部网站查询下载。

  联 系 人:蔡彬华  

  联系电话:0597-2999093  

  电子邮箱:caibinhua@ly.fj.cn

  邮寄地址:龙岩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主楼556室

  附件:1.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项目申报表(2024年度)

  2.福建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项目汇总表(2024年度)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