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定期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改造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工信局  日期:2025-05-13 【字号:

  龙工信信息〔2025〕5号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局、财政部经建司《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及《龙岩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龙工信信息〔2024〕1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动试点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进程,现决定定期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改造项目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已纳入“龙岩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库”,已选定数字化服务商并签订数字化改造项目服务合同的试点企业(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之后)。

  二、备案材料

  企业改造项目备案材料应统一胶装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壹份),包括申报书封面(附件1)、项目合同、改造方案、数字化水平自评测报告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对照填写并提交《龙岩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改造备案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上材料请一并提供WORD版及PDF盖章版扫描件。

  三、备案流程

  (一)各申报企业及时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申请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提交项目合同、改造方案、数字化水平自评测报告等改造项目备案材料。

  (二)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属地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符合性等进行初审并汇总,定期(其中:5月份于20日前,6月份起于每月5日前)将各企业改造备案材料及《龙岩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改造备案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材料邮寄至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246-1室(收件人:李诗任,1860597250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yszhzx2024@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XX月XX县(市、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改造备案材料”。

  (三)市工信局对上报的企业改造项目备案材料组织审核,对备案审核通过的企业分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已立项签约企业库”进行统一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广泛动员试点企业加大项目策划力度,尽快选定数字化服务商并签约,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完成。

  (二)纳入“已立项签约企业库”的试点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支付首付款,并及时申报数字化改造补助预拨资金,同时要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按规定做好“一企一档”建档工作。

  五、联系方式

  龙岩市工信局  2331166,18605972503

  新罗区工科局  3296513,15280809767

  永定区工科局  5832028,13559962292

  上杭县工科局  3846398,13850653425

  武平县工科局  3232085,18859037998

  长汀县工科局  3160132,18250030881

  连城县工科局  8922208,13859562066

  漳平市工科局  7521975,13850673649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  2961583,15880686909

  附件:1.龙岩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项目备案申报书(封面)

  2.龙岩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改造备案项目推荐汇总表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