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工信信息〔2025〕5号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局、财政部经建司《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及《龙岩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龙工信信息〔2024〕1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动试点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进程,现决定定期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改造项目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已纳入“龙岩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库”,已选定数字化服务商并签订数字化改造项目服务合同的试点企业(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之后)。
二、备案材料
企业改造项目备案材料应统一胶装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壹份),包括申报书封面(附件1)、项目合同、改造方案、数字化水平自评测报告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对照填写并提交《龙岩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改造备案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上材料请一并提供WORD版及PDF盖章版扫描件。
三、备案流程
(一)各申报企业及时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申请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提交项目合同、改造方案、数字化水平自评测报告等改造项目备案材料。
(二)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属地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符合性等进行初审并汇总,定期(其中:5月份于20日前,6月份起于每月5日前)将各企业改造备案材料及《龙岩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改造备案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材料邮寄至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246-1室(收件人:李诗任,1860597250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yszhzx2024@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XX月XX县(市、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改造备案材料”。
(三)市工信局对上报的企业改造项目备案材料组织审核,对备案审核通过的企业分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已立项签约企业库”进行统一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广泛动员试点企业加大项目策划力度,尽快选定数字化服务商并签约,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完成。
(二)纳入“已立项签约企业库”的试点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支付首付款,并及时申报数字化改造补助预拨资金,同时要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按规定做好“一企一档”建档工作。
五、联系方式
龙岩市工信局 2331166,18605972503
新罗区工科局 3296513,15280809767
永定区工科局 5832028,13559962292
上杭县工科局 3846398,13850653425
武平县工科局 3232085,18859037998
长汀县工科局 3160132,18250030881
连城县工科局 8922208,13859562066
漳平市工科局 7521975,13850673649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 2961583,15880686909
附件:1.龙岩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项目备案申报书(封面)
2.龙岩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改造备案项目推荐汇总表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