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工信技术〔2025〕6号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5〕150号)文件精神,做好2024年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推荐申报工作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申请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向县级工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按《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闽工信科技〔2020〕10号)编制,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申请材料按格式要求装订成册。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前、8月20日前。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有序做好组织推荐、初审和现场审核工作,将推荐文件、初审意见汇总表(见附件1)、企业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光盘1份按要求上报我局。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第二十四批)
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原则上为年初推荐入库的企业,具备《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申报企业按照《评价指南》的要求认真编写《龙岩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填写评价表及其附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属地原则向县级工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前、9月20日前。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有序做好组织推荐、初审和现场审核工作,并将推荐文件、初审意见汇总表(见附件1)、企业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光盘1份按要求上报我局。
二、2024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工作
根据闽工信函科技〔2025〕150号文件精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由市工信局具体负责开展。2024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均纳入此次考核评价。
待考核评价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应报送考核评价材料至属地县(市、区)工信部门。考核评价材料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工作要求详见《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7月18日前将考核评价材料汇总上报我局,并附《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汇总表》(见附件2)。
联系人:黄鹂鸣
电 话:13656930359
邮 箱:gxjkjk@sina.com
附件:1.2025年企业技术中心初审意见汇总表
2.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汇总表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