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工信装备〔2025〕8号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5〕1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福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自建自评;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3.申报项目智能制造水平省内或行业领先,并符合先进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鼓励多场景应用。
4.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5.申报主体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在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处签字盖章。
二、组织实施
1.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工信部门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指导辖区内符合先进级智能工厂条件的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附件2)编写《福建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附件3)进行申报。
2.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工信部门,认真筛选和审核,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佳、示范性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按优先顺序填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
3.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工信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附件3)和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市工信局(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各2份,电子版材料PDF和Word版各一份,按照企业名称命名)。
联 系 人: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 黄淑琴
联系电话:0597-2999090
地 址: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546室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
3.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
4.先进级智能工厂汇总表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