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12月2日至3日,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你公司龙潭煤矿监管检查时,发现矿井存在1项重大事故隐患。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19〕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龙潭煤矿相关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一、重大事故隐患内容
矿井提供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素表》,填报了14个采掘面,现场检查时,发现302采区-75区段37#W采面、302采区-75区段37#N采面实际产量与报表的产量不一致,矿井存在隐瞒采掘工作面的行为。实际井下作业地点还有302采区-50区段37#W全煤掘进面、302采区-50区段37#E全煤掘进面、306采区-100区段5#E全煤掘进面、306采区-100区段6#E全煤掘进面、306采区-100区段29#全煤掘进面。
二、整改期限
2023年12月13日前整改完成。
三、督办要求
根据《矿山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矿安〔2021〕49号),你公司应当立即成立煤矿重大隐患调查组,对重大隐患组织调查,形成调查报告,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尽快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四、协调督办单位
(一)请龙岩市永定区煤炭行业服务中心严格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原则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规定,经你单位审查同意后认真组织整改。隐患整改期间,要采取限量供应火工品和限量供应电力等安全监管措施,加强隐患治理跟踪和督导协调。
(二)隐患治理完成后,由永定区煤炭行业服务中心组织验收确认,并报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销。
联系人:马书文,联系电话:0597-3228158,电子邮箱:lymtajs@163.com。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