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黄坊煤业有限公司:
根据我局《关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龙工信煤管〔2023〕41号)文件精神,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对你公司黄坊煤矿存在的1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我局提交《关于连城县黄坊煤业有限公司黄坊煤矿“9.17”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报告》(连工信〔2023〕92号)。经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对隐患进行现场复查验收,你公司黄坊煤矿存在“8月18日一采区-50石门1掘进工作面1#主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10时至23时工作面馈电显示有电,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风电不闭锁。9月16日执法组现场测试-100集中巷主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功能,主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该掘进工作面照明灯未实现闭锁断电。”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消除。现决定对你公司黄坊煤矿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予以销号。
你公司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夯实安全基础,确保安全。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