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工信局  日期:2025-03-26 【字号:

龙工信政法〔2025〕2号

各科室,市煤炭行业服务中心、市电力执法办:

  根据《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以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现将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1日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遵循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根据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在同一年度内因同一事项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1次。积极推进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和“综合监管一件事”,鼓励市县两级工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各级监管人员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该次检查计入各自部门检查次数。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要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可适当减少抽查。

  二、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根据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行政监督检查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依法组织开展工信行业领域行政监督检查工作。

  三、严格“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程序。监管责任科室通过本局电脑随机摇号系统,分别从动态调整的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

  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抽取过程由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人教科共同参与监督。对摇号现场实施拍照留痕记录,填写《“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摇号情况登记单》(格式见附件5),并报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进行随机抽查,需要检查对象配合的,应当向检查对象告知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等。

  四、现场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龙岩市文明规范行政执法办法》《龙岩市行政执法用语规范指引》,认真落实《龙岩市工信局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指导意见(试行)》(龙工信政法〔2022〕8号)、《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包容审慎执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龙工信政法〔2022〕3号)和《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龙工信政法〔2022〕14号)等相关规定,坚持严格审慎执法,严格依照法定执法程序开展检查,对随机抽查中发现检查对象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处理,并对检查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五、强化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全面运用“闽执法”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实现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监管全程可追溯、数据全程可查询。一是全面使用闽政务办公APP,行政检查行为要求做到当天及时录入“闽执法”平台,

  不能补录。二是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检查结果公示。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在每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结束后,由各业务监管科室填写“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结果公示审批表(附件6),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龙岩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V4.0”和局门户网站报送公示信息(涉密除外)。各监管业务科室应当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档案及时整理汇总妥善保管备查,并复印一份报送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附件:1.龙岩市工信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表

  2.龙岩市工信局2025年动态调整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抽查对象名录库(96家)

  3.龙岩市工信局2025年动态调整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49人)

  4.龙岩市工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细则

  5.龙岩市工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摇号情况登表

  6.龙岩市工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结果公示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