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稀土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工信局  日期:2025-04-02 【字号:

  龙工信原料〔2025〕13号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稀土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闽工信法规〔2024〕8号)和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稀土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新材〔2025〕11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稀土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申报。请你们认真对照两份通知文件中奖励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方面相关要求,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材料要求

  稀土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包括稀土新材料研发费用奖励、推广应用销售增量奖励两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申报两项奖励资金。申报企业填写《2024年度福建省稀土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资金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稀土原料采购协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证明材料、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申请稀土新材料研发费用奖励或(和)申请稀土新材料推广应用销售增量奖励分别对应的补充材料,以及企业认为有助于其参评的其他佐证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平整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且应与纸质文档完全一致),报送属地工信部门(一式四份)。

  二、部门初审推荐要求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对照奖励办法和申报通知,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指导,排查企业信用记录状况、涉黑涉恶情况和企业稀土原料来源合法合规情况,确保申报质量,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及申报材料汇总并行文推荐报送市工信局原材料科。

  三、申报时间

  省工信厅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逾期不再收件,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在4月22日前汇总辖区项目报送市工信局原材料科,以便市工信局审查汇总上报。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二)《关于印发福建省稀土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稀土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可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gxt.fujian.gov.cn)查询下载。

  联 系 人:蔡彬华  

  联系电话:0597-2999093  

  电子邮箱:caibinhua@ly.fj.cn

  邮寄地址:龙岩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主楼556室

  附件:2024年度福建省稀土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资金申报表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