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效提升营商环境和简化办事手续,在2019年以来公布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前置条件和申请材料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和特殊环节清单汇总表》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和省“五级十五同”目录,近期再次组织对我局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简化和清理,经清理,保留“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内、外资)”“节能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煤炭开发技改项目核准”“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招标事项审批”等5个事项;保留编制“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2项强制性中介服务和“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节能报告编制”2项非强制性中介服务;保留工程建设项目前置审批事项“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项,涉及特殊环节事项:节能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节能评审”、煤炭开发技改项目核准“专家评议和委托评估”、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专家评审”3项,形成《龙岩市工信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保留清单》《龙岩市工信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保留清单》《龙岩市工信局工程建设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和特殊环节清单》,清单明确了法定依据、申请材料来源、材料形式、材料格式要求、适用范围、特殊环节法定时限和办理承诺时限等内容,全部公布在局门户网站,接受社会监督,并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