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出台促进2025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
来源:市工信局  日期:2025-01-26 【字号:

  市工信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会同财政局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制定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五条政策措施,促进全市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实现良好开局。

  一、鼓励企业达产满产

  落实省级增产增效政策,从省级专项资金中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2025年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6%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包括2025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企业),按2025年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成长上规

  对2025年首次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月报新投产上规企业,市级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出台叠加政策,支持企业上规培育。

  三、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对举办市级“手拉手”活动的承办单位,给予不超过15万元经费补助。对一季度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工业产品开拓市场活动,省级财政按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70%给予每场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对通过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工业产品供需对接活动的举办单位,按照活动规模及成效给予每场最高30万元奖励。

  四、加大技改融资支持

  对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其中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150万元以上的市重点技改项目,在企业与金融机构谈判确定贷款利率的基础上,自首笔贷款资金投放之日起的2年内,市财政给予年化2%的实际投放贷款贴息。对优质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不作投资额要求。

  五、加强企业协调服务

  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指导企业提前组织好春节前后生产安排,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迟放假、早开工,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促进产能充分发挥。发挥“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作用,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尽快启动和恢复生产。持续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提质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