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出台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市工信局  日期:2024-01-24 【字号:

  市工信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联合财政、人社等部门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制定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八条政策措施,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实现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落实省级增产增效政策,对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元、0.15元(纳入2023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奖励。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一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02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升规纳统。

  对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的2024年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从省级专项资金中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对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市级给予一定奖励。

  三、实施一季度工业稳定运行正向激励。

  开展一季度工业比增长、比上规正向激励活动。

  四、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对一季度各地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工业产品促销活动,从省级专项资金中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补助。

  对通过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工业产品供需对接活动的举办单位,按照活动规模及成效给予每场最高30万元奖励。

  五、保障企业用工稳岗。

  2024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工业企业,可申请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对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各类社会机构、个人,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六、促进项目投资招引。

  精心安排春节期间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精心安排施工组织,用好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加快项目实施,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七、加强企业协调帮扶。

  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发挥“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作用,推动春节后企业尽快启动和恢复生产。

  八、强化安全生产底线。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