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贯彻落实,根据《中共龙岩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措施〉的通知》(岩委人才〔2021〕3号)要求,选拔培养本地产业领军人才。
二、政策的主要特点
鼓励企业培养产业人才,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政策的落实有利于我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营造有利于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人才生态,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
三、主要内容
《龙岩市产业领军人才遴选细则》由“遴选对象、遴选原则、遴选条件、遴选程序、其他规定”五部分组成。
(一)遴选对象。全市工信领域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引进、应用、成果产业化和经营管理的产业领军人才。划分为创新研发、经营管理二类产业领军人才。
(二)遴选原则。遴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
(三)遴选条件。对创新研发、经营管理二类产业领军人才分别设置了5条遴选条件,并明确了按照(岩委人才〔2021〕3号) 文件规定,已认定或入选“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的人员不再参与申报。
(四)遴选程序。对遴选人选、评估遴选、综合评审、监督公示、确定人选、发放补助等六个方面遴选程序作了明显规定。
(五)其他规定。明确了申报材料要求、对入选者的政策支持措施、解释部门及有效期。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