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省工信厅发布了《福建省工业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办法(试行)》、《福建省工业项目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福建省工业项目设备采购招标示范文本(试行)》,现再次对文件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福建省工业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办法(试行)》主要适用对本省行政区域国有、国有控股及国有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作为各级监督机关通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对工业项目开展招投标活动的备案、监督、投诉处理、违法违规处理等监管工作的统一指导,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运营商根据本监管办法要求做好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投诉及处理、合同备案、敏感信息记录、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等工作。
二、《福建省工业项目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主要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国有、国有控股及国有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开展招标投标活动作了规定,是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运营商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统一指导。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本规则要求做好登记备案、公告发布、澄清答复、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工作。投标人按本规则要求做好投标、澄清补正、异议投诉等工作。电子交易平台及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运营商根据本规则要求做好平台建设和保密工作。
三、《福建省工业项目设备采购招标示范文本(试行)》是对照《福建省工业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管办法(试行)》《福建省工业项目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详细要求制定,作为全省工业项目设备(含材料)统一采购招标文件范本,是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的依据文件,是在线监管平台大数据分析基础数据的主要来源字段,主要包含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标准和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供货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