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技术改造项目融资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工信局  日期:2024-07-08 【字号:

各县(市、区)工科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相关金融机构:

   《龙岩市技术改造项目融资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财政局

                                       2024年7月3日

                                                                     龙岩市技术改造项目融资贷款贴息实施方案

  为落实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龙政规2024〕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财政政策+金融工具”运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制定龙岩市技术改造项目融资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如下:

  一、贷款对象

  1.在我市注册的工业制造业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其中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不低于150万元。对优质中小企业(含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绿色工厂企业、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所在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以及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实施的数字化技改项目不作投资额要求。

  2.实施推荐目录管理。市工信局常态化组织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收集、审核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形成《龙岩市技改项目融资贷款贴息重点推荐目录》。

  3.符合合作金融机构的其他贷款要求。

  二、政策内容                                       

  1.贴息标准。技改融资贷款总规模不超过12亿元。在企业与金融机构谈判确定贷款利率的基础上,自首笔贷款资金投放之日起的2年内,市财政给予年化2%的实际投放贷款贴息,单家企业年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贷款利率。贷款利率由技改项目实施企业与合作银行协商确定,贴息期内年化利率应不高于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并按照扣减贴息后的实际执行利率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合作银行要本着让利于企业的政策导向,对技改项目企业实施优惠利率,禁止收取与贷款无关的不合理费用。     

  3.合作银行。有能力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提供全面融资服务、有意向参与技改融资贷款贴息的龙岩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业务流程

  技改融资贷款贴息由企业申请、合作银行自主决策放贷,市财政局和市工信局负责管理和监督。

  1.银行参与合作。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向参与技改融资贷款贴息的银行可随时向市工信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含银行基本情况、支持制造业贷款情况、预期完成贷款额度以及具体业务部门负责人、联系人信息等。由市工信局商市财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意向参与银行。

  2.企业贷款申请。列入《龙岩市技改项目融资贷款贴息重点推荐目录》的项目实施企业,可通过龙岩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提交相关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融资需求信息,也可直接向合作银行申请,由合作银行协助通过龙岩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提交相关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融资需求信息。

  3.银行贷款投放。合作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服务网络、风险防控和技术能力的优势,主动对接申请企业,简化审批资料和流程,尽快对申请企业完成尽职调查、授信审批、发放贷款,并第一时间通过龙岩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提交贷款投放、可享受贴息等统计数据信息。龙岩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加强数据汇总并及时共享。

  4.贴息资金结算。原则上由市工信局根据龙岩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汇总统计的各合作银行技改项目融资贷款投放余额、可享受贴息等数据,函告市财政局每半年预拨各合作银行已投放贷款的当年度贴息资金。次年初,由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合作银行上年度技改项目融资贷款投放及贴息情况进行审计,并按照审计结果予以结算。

  四、其他事项

  1.严禁银行、企业将技改项目融资贷款贴息置换企业原有贷款及其他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已获省级技术改造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和省级技改奖补政策的项目不再享受本措施技改融资贴息政策。

  3.本方案自印发之日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首笔贷款资金投放应在政策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