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石笋坑煤业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你公司石笋坑煤矿监管检查时,发现矿井存在1项重大事故隐患。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19〕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石笋坑煤矿相关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一、重大事故隐患内容
+275区段-39#S1运巷切眼上山迎头已回采,形成局部采空区,但未形成全风压通风,未形成两个安全出口,仅一个出口通到进风巷道。
二、整改期限
2024年8月16日前整改完成。
三、督办要求
根据《矿山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矿安〔2021〕49号),你公司应当立即成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调查组,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调查,形成调查报告,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尽快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四、协调督办单位
(一)请漳平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严格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原则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规定,经你单位审查同意后认真组织整改。隐患整改期间,要加强隐患治理跟踪和督导协调。
(二)隐患治理完成后,由漳平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组织验收确认,并报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销。
联系人:张钿,联系电话:0597-3228161,电子邮箱:lymtajs@163.com。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