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龙工信政法〔2025〕2号)要求,2025年7月16日至17日,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陈惠聪、曾宪远等2名检查人员对龙岩陆家地煤矿有限公司陆家地煤矿进行“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龙岩陆家地煤矿有限公司陆家地煤矿属于正常生产矿井,本次抽查主要对矿井风筒安装、防尘管路系统、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消防材料库、矿井掘进工作面安全监控、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矿井存在如下问题:
1.延深采区+155-39#备采工作面使用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支护,有7根单体液压支柱失效。
2.延深采区+245-37#北运巷掘进面靠近迎头附近40米范围内空顶作业;延深采区+200-43#运巷掘进面、+200-37#石门掘进面迎头无临时支护,空顶作业。 3.201采区+155区段消防材料库存储的消防材料和工具的品种和数量不符合要求,缺消防水带喷头和沙袋等。
4.延深采区+290下车点通信电话缺号码牌。
5.延深采区+245-37#北运巷风筒口距迎头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6.延深采区+245-37#北运巷掘进时,爆破母线未随用随挂。
7.延深采区+155-43#运巷迎头20米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未塞紧、背实;延深采区+245-39#沿煤运巷围岩破碎,浮矸较多;延深采区+200-43#运巷掘进面一处砌碹8米范围内的左边帮全部开裂,未进行维修,一处见煤点前后6米范围内的喷浆厚度不足已开裂,有石块冒落。
8.延深采区+245-37#南运巷掘进面、延深采区+200-39#沿煤切眼掘进面、延深采区+200-43#运巷掘进面、延深采区+200-37#石门掘进面瓦斯传感器吊挂位置不符合要求,T1传感器未设置在工作面迎头5米范围内风筒出风口的另一侧,T2传感器未设置在距离回风巷10米-15米的范围内。
9.延深采区+200区段1台蓄电池电机车未安装司机蓬。
10.201采区+155-37#备采工作面和+155-39#南沿煤切眼运巷总进需风量计算错误。
11.201采区+155区段消防材料库1台自救器生产年份为2013年,超过使用年限;井口发放的1台自救器铭牌上无生产日期。
12.查看安全监控系统,延深采区+200-39#沿煤切眼掘进面、延深采区+245-39#沿煤切眼掘进面两个正常生产的工作面,风筒传感器显示无风,监控值班人员未记录相关信息并上报处置。
二、检查结论和处理措施
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依法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书》闽(龙)煤安处〔2025〕12号,作出限期整改完成等指令,对涉嫌违法的行为我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