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工信信息〔2024〕12号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财政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十二条措施》(龙政规〔2024〕4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十二条措施实施细则》(龙工信〔2024〕33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数字化对接交流活动市级政策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限
收件截至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于2024年1月1日至收件截至日举办的数字化对接交流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活动方案需报龙岩市工信局审批并获得龙岩市工信局批复同意。
1.数字化现场会活动:县级工信部门承办的市级数字化转型发展现场会活动。
2.数字化供需对接活动:市工信局下属事业单位、县级工信部门承办的市级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专场活动等,参会人数60人以上、现场签约5个以上项目。
3.数字化沙龙交流活动:市工信局下属事业单位、县级工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或第三方服务机构(商会、协会、联盟、促进会或高职高等院校等)在我市主办的工业数字化转型研讨会、业务交流会、走进数字化标杆工厂沙龙活动、工业互联网进园区活动、数字化转型服务行活动、数字化赛事活动等,参会人数35人以上。
4.数字化研学活动:第三方服务机构(商会、协会、联盟、促进会等)组织我市企业到市外开展的研学活动,参会人数35人以上。
三、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按《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十二条措施》(龙政规〔2024〕4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十二条措施实施细则》(龙工信〔2024〕33号)等相关规定及预算安排情况执行。
四、申报材料
1.举办活动的申请报告及市工信局活动批复文件;
2.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3.活动相关资料,包括:活动方案、签到册、现场照片、活动总结等;
4.龙岩市工信局验收报告;
5.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企业未失信、未涉黑涉恶承诺书(详见附件)。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项
收件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5楼560室
电子邮箱:jmwzxk@163.com
联系人:市工信局电子和软件信息化推进科 倪晓艳
联系电话:0597-3293655
附件: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企业未失信、未涉黑涉恶承诺书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企业未失信、未涉黑涉恶承诺书
本公司所提供的项目申报材料内容和数据均属实,并且不存在失信、涉黑涉恶情况,若不属实,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及盖章):
申请单位名称及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