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石笋坑煤业有限公司:
根据我局《关于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龙工信煤管〔2024〕18号)文件精神,漳平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对你公司石笋坑煤矿存在的1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我局提交《关于漳平市石笋坑煤业有限公司石笋坑煤矿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报告》(漳工科煤管〔2024〕8号)。2024年8月14日,你公司提交了隐患整改情况的报告;2024年8月22日,经漳平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安全监管人员现场复查验收,你公司石笋坑煤矿“+275区段-39#S1运巷切眼上山迎头已回采,形成局部采空区,但未形成全风压通风,未形成两个安全出口,仅一个出口通到进风巷道”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消除。现决定对你公司石笋坑煤矿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予以销号。
你公司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夯实安全基础,确保安全。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6日